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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月6月11日[3.25.12] 太3:12;8:12 論惡人的結局,對義人的勸勉

[3.25.12] 太3:12;8:12 論惡人的結局,對義人的勸勉

        神將來對惡人的公義刑罰,其嚴厲程度是無法恰當描述的,所以聖經用人們所能體會的方式,來形容他們將受的痛苦和刑罰,即黑暗、流淚、切齒(太8:12;22:13)、不滅的火焰(太3:12;可9:44;賽66:24)、不死的蟲咬著人心(賽66:24)。聖靈的如此描述方式,無疑是要我們所有感官都體會到刑罰的恐怖,就如經上說:「陀斐特又深又寬……其中堆的是火與許多木柴。耶和華的氣如一股硫磺火使它著起來」(賽30:33)。藉著如此細節的說明,使我們能在某種程度上意識到惡人將來的結局,因此我們應當特別注意思考:離開神,與神隔絕的人,是何等悲慘。不僅如此,更是深深地感受到神用自己的主權大能懲罰惡人,使他無法逃脫。

第一,神的不悅就如烈焰吞滅它一切所接觸到的。第二,在神施行審判時,一切受造物都是他執行的工具,所以神所公開彰顯他怒氣的人,將感受到天、地、海、活物、以及存在的一切萬物,都向他們大發烈怒,以武器毀滅他們。這也是保羅所宣告說「他們要受刑罰,就是永遠沉淪,離開主的面和他全能的榮光」(帖後1:9),這是非同小可。每當先知藉著物體的比喻,使我們感到恐懼時,他們並非用誇大言詞刺激我們的遲鈍,乃是在其信息中以太陽、月亮、以及全宇宙的變化作為前景,預告這將要來的審判(太24:29)。

因此,不安的良心在這煩擾與搖晃他們的風暴之下恐懼戰兢,甚至感受到發怒的神正在撕裂他們,致命的火箭穿透他們,在神雷電交加的烈怒下他們發抖,被他沉重的手砸碎。寧可掉到任何無底深淵,也比片刻忍受這樣恐怖還好。永遠承受神的不斷刑罰,是多麼可怕啊?我們應當留意詩篇九十篇對此的論述:屬血氣的人因神的怒氣而驚惶,因他的忿怒而消滅,然而神吩咐那些敬拜他的子民(因為我們在今世常膽怯)剛強壯膽,激勵我們背負十字架,勇往直前(詩90:7-17),直到「神在萬物之上,為萬物之主」(林前15:28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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