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3.24.5b] 約6:35;啟21:27 唯有明白在主基督裏蒙揀選,才能認識揀選的意義
神是在基督裏愛選民,他們蒙揀選與基督同作後嗣,神就以天國的產業尊榮他們。既然神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,我們就不可能在自己身上找到蒙揀選的確據;假如將父神與基督分開,則也不能在父神裏面獲得確據。因此基督是那明鏡,使我們毫不自欺看見自己蒙揀選。因父神在永恆裏定意揀選歸他自己的子民,他預定將他們連結在基督裏,所以父神將基督一切的肢體都視為自己的兒女。因此,我們若在基督裏與他契合,這就充分清楚的見證,我們的名字寫在生命冊上(啟21:27)。
當基督藉著福音的傳講,向我們見證父神將他和他一切的福分賜給我們時(羅8:32),他就使我們與他交通契合,這是確實的。聖經說我們要披戴基督(羅13:14),連於元首基督(弗4:15),好讓我們因基督活著就與他一同活。聖經反覆記載此真理:神不愛惜自己的兒子(羅8:32),「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」(約3:16),一切信他的人「已經出死入生了」(約5:24)。基督稱自己為「生命的糧」(約6:35),人若吃這糧,就必永遠不死(約6:51,58)。基督親自向我們見證,凡以信心接待他的人,天父就收納他們作自己的兒女。我們若不以「稱為神的兒女和後嗣」為滿足,還想要別的,則是妄想超越基督。然而成為神的兒女和後嗣是我們終極的目標,我們在基督裏已經得著唯有基督才能賜給我們的,假若想在他之外去追求,豈不是瘋狂無比麼?此外,既然基督是父神永恆的智慧,不改變的真理,永遠可靠的奇妙策士,我們就不應當懷疑基督告訴我們的,就是我們所尋求的父神旨意。基督信實的向我們啟示神的旨意,他揀選的旨意在起初就是如此,並且存到永永遠遠。
我們對此教義真理的認識,也應在禱告中熱烈表達出來。因我們有蒙揀選的確據激勵我們求告神,但我們若猶疑不定向神說「主啊,我若是蒙揀選的,求主垂聽」,則是荒謬的。因神定意要我們滿足於他的應許,不要再到別處詢問他是否垂聽我們禱告。如此必使我們脫離許多的陷阱,只要我們曉得怎樣正確運用神所給我們的聖經。我們不可隨意亂解經文,必須按著正意解釋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