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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4日[3.24.1a] 弗1:13-14;林後1:22;5:5 神的呼召根據他的揀選,這唯獨是他恩典所作成的

[3.24.1a] 弗1:13-14;林後1:22;5:5 神的呼召根據他的揀選,這唯獨是他恩典所作成的

為了更清楚解釋揀選的真理,我們必須解釋神對選民的呼召,以及惡人的眼瞎剛硬。我們已經討論過一些有關恩召選民,反駁錯誤的說法「福音應許是普遍傳給萬民,沒有選民與非選民的分別」,這是違背聖經的謬論。神藉特別的呼召彰顯他的揀選,這是出於他的主權旨意;揀選原是隱藏不言的奧秘,是藉此有效的恩召顯明出來。所以這呼召可正確稱為他揀選的「證實」。經上說「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。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,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」(羅8:29-30),將來又叫他們得榮耀。

雖然在神揀選自己的選民時,已經賜給他們兒子的名分,然而他們尚未蒙召前他們尚未得著擁有此大福分;反過來說,當他們蒙了恩召時,就已經開始享有揀選的福分。因這緣故,保羅將他們所領受的聖靈稱為「兒子名分的聖靈」(羅8:15原文,中文譯作「兒子的心」)以及「印記」和「得基業的憑據」(弗1:13-14;林後1:22;5:5)。聖靈的確是藉著自己的見證,在信徒心裏建立與印記兒子名分的確據,將來必完全得著。

傳福音給選民是源自於神的揀選,然而福音同樣也傳給惡人,所以傳福音本身並非是揀選的完全證據。然而神的確藉福音有效地恩召,教導他的選民,使他們悔改相信。正如我們曾引用基督自己的話:「惟獨從神來的,他看見過父」(約6:46);「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,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」(約17:6)。主基督說:「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,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」(約6:44)。既然神的話告訴我們「凡學習天父教訓的,就到我這裏來」(約6:45),那麼凡不來的人,必定是沒有學習的。但是這並非說,能來的人是自己定意且照著行動的人,就真的來了。這乃是說,凡已經學習天父教訓的,不僅是能來,也必定來;因他們聽見天父教訓(聽見福音),意志的果效(心被降服),行動的果效(來信靠主),這三者結合產生得救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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