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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6月1日[3.25.5b-6] 林前15:13-23 身體復活成不朽壞的,享受無盡的福祉

[3.25.5b-6] 林前15:13-23 身體復活成不朽壞的,享受無盡的福祉

千禧年主義者說,神的兒女在來世所享有的基業,局限於一千年。他們根本不明白這有多羞辱基督和他的國度,因為按照他們的說法,在基督降臨時信徒身體還沒有復活,沒有得著榮耀變成不朽壞的。但是,信徒復活是被改變成像基督那樣榮耀的身體;假如說信徒在基督降臨時身體沒有復活,這就等於說連基督自己都沒有得著永不朽壞的榮耀,無法分享給信徒(林前15:13-23)。信徒的福祉若有盡頭,則基督的國也是暫時的,因這福祉完全倚靠基督的國度。簡言之,這些人將信徒福祉局限在暫時的一千年裏,若非對一切屬靈的事徹底無知,就是詭詐邪惡,企圖使神一切的恩典和基督的大能落空;因為唯有當罪被塗抹、死亡被吞滅、永生完全建立時,神的恩典和基督的大能才完全實現!

千禧年派人士也將惡人的刑罰局限在一千年裏,擔心說惡人被判永遠的刑罰,會指控神過於殘忍!惡人的忘恩負義使得他們不配得神的國,他們竟然說這是不公平的,他們辯說惡人所犯的罪是在時空裏的,所以刑罰不應是永遠的。我們不否認惡人是在時空裏犯罪,然而他們犯罪所冒犯之神的威嚴和公義,則是永恆的。所以他們的罪孽被記念到永遠,是公正的。然而他們仍敢宣稱惡人所受的刑罰超過他們的罪所應得的。這是無法忍受的褻瀆。因為這是低估藐視神的永恆公義,認為神的永恆公義是不應當叫罪人永遠遭受刑罰。我們應當不理會這些吹毛求疵之人的謬論。

一些邪惡好奇的人又提出兩種謬論。有人認為靈魂要與身體一同復活,就如整個人都死了。又有人雖然承認靈魂的不滅,卻主張靈魂將披戴不同的身體,這樣否定身體的復活。我們先警告讀者,前者(靈魂消失或睡眠論)是極可怕的謬論,將照著神形像受造的高貴靈魂,當作稍縱即逝的氣息,只在短暫的今生中使身體有生氣。此謬論也毀壞聖靈的殿;也貶低了靈魂,這是我們裏面特別彰顯神的榮耀之所在,也是清楚見證人是存到永遠的指標。他們的謬論等於是教導人的靈魂不如身體。聖經的教導絕非如此,聖經稱人的身體為住所,當我們死時,就離開這住所。我們與禽獸的區別,就是在此,動物只有身體,沒有靈魂。

如此,彼得在即將離世時說「脫離這帳蓬的時候快到了」(彼後1:14)。保羅指著信徒說「我們這地上的帳蓬拆毀了,必得在天上永存的房屋」(林後5:1),接著說「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……所以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」(林後5:6,8)。若人的靈魂是與身體一同死去,則離開身體與主同住的是指什麼呢?希伯來書作者教導說,我們乃是來到天上的錫安,那裏有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」(來12:23)。這話的意思是表示我們與聖先祖交通團契,他們雖然死了,卻與我們一樣同享敬虔,所以除非我們與他們合為一體,否則我們不可能是基督的肢體。

假如靈魂離開身體,卻沒有保持其本質、不能享受有福的榮耀,則基督就不會對強盜說:「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」(路23:43)。倚靠如此清楚的見證,讓我們在離世時效法基督的榜樣,毫不猶豫地將自己的靈魂交在神的手裡(路23:46);也效法司提反的榜樣,求基督接收他的靈魂(徒7:59),因基督被稱為信徒的「牧人與監督」,他是信實的(彼前2:25)。

關於我們靈魂在今生與來世之間的處境,若是出於過度好奇的探究,既不合理也無益處。許多人自我折磨地爭論靈魂所在的地點,以及是否已經享受天上的榮耀。然而若想探究神所沒有啟示、不允許我們知道的事,則是愚昧和輕率的。聖經只告訴我們,基督與選民的靈魂同在,並接他們到樂園裏(約12:32),使他們得安慰;而被遺棄之人的靈魂,在陰間受他們所應得的刑罰。難道有任何教師能向我們啟示神所向我們隱藏的事嗎?想知道靈魂死後的所在細節,既愚昧又無益,因我們至少知道靈魂的層面與身體的截然不同。聖經將聖徒靈魂的聚集處稱為「亞伯拉罕的懷裏」(路16:22),就足以保證我們在今世旅程結束後,會被接到信徒之父亞伯拉罕那裏一同坐席,我們與他同享信心的果實。同時,既然聖經多處勸我們期盼基督的降臨,並宣告我們到了那時才得榮耀的冠冕,我們就當滿足於神所指定給我們的範圍:即虔誠人的靈魂在世上爭戰之後,就進入那有福的安息,並在那裏歡喜等候享受神所應許的榮耀。所以萬物都在等候我們的救贖主基督的降臨。犯罪未得赦免之人的結局,無疑與猶大書所描述鬼魔的結局一樣:他們被鎖鏈拘留在黑暗裏,等候主再來時,被拋到神所預定他們的刑罰裏去(猶6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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