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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22日[3.23.2b-3a] 羅3:25-26 神在永恆裏預定罪人受死刑,是公義的判決

[3.23.2b-3a] 羅3:25-26 神在永恆裏預定罪人受死刑,是公義的判決

當人問到,神為何在萬世以先,在人沒有作出善惡來,就已經預定刑罰那作惡的?我們必須回答:因這是他旨意所預定。你若進一步的追問,神為何要這樣預定,則你就在尋找比神的旨意更高的原因,然而這原因並不存在。因為他的旨意就是最終極的第一因。人應當約束自己的急躁輕率,不要去尋找那不存在的,免得看不見那真正存在的。這韁繩(安全帶)能有效的幫助所有信徒固守敬虔的奧秘,保護他們免於陷入妄想。至於那些惡人肆無忌憚公開詆毀神,主自己必充分顯明他自己為義(羅3:26),不需要我們替他辯護。他將除掉他們一切違背良心的藉口,叫他們知道己罪,以及判定他們的罪。

我們反對那「絕對權能卻不公義的神」異端幻想;我們應當深惡痛絕這褻瀆的想法,我們不能幻想有一無理惡意行事的神。被自己情慾捆綁的人需要受律法制裁,他們卻幻想神明也是無法無天,給自己找藉口行惡。然而真神上帝的旨意不但是完美沒有瑕疵,也是完美公義最高的準則,更是所有律法中的最高律法。我們否認神需要向人交帳;我們也否認我們能靠自己悟性有資格作法官,來判決有關神的旨意的事,因此,我們若想出軌,探究自己無能且不應該探究的事,就當被詩篇的話警惕而畏懼:「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,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」(詩51:4)。

神無須開口就能制服他的仇敵。但是我們不應該容讓他們以為可以嘲笑神的聖名而不受罰,神在他的道「聖經」中賜我們武器攻擊仇敵。因此,若有人這樣問我們:「神為何在創立世界以前預定一些人受死,他們既然尚未出生,怎麼該得死刑的判決」?我們當如此反問他們:「神若根據自己聖潔公義的本性審判人,你認為他虧欠了人什麼呢」?世人都犯了罪,受罪惡的玷污,在神面前必是可憎惡的,這並非因神是殘忍的暴君,而是他公正的判決。既然神所預定受死的人,本來都是悖逆之子,伏在死亡的審判之下,那麼他們能抱怨神在哪裏對他們不公正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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