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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22日[3.24.17a] 提後2:25 對其他異議的答覆

[3.24.17a] 提後2:25 對其他異議的答覆

        反對者會說:若是相信神預定選民得救,人就不會相信福音中的應許呼召人悔改,因為這應許說他願意人人悔改(彼後3:9),與他永恆的預旨相矛盾。其實絕非如此。因為不論救恩應許的呼召是多麼普遍,只要我們留意這應許在被遺棄之人身上的結果,就會明白這應許與神預定這些人因自己的罪滅亡,是毫無衝突。當我們以信心領受神的應許時,我們才會知道這應許在我們裏面發生功效。相反的,當信心熄滅時,應許也就同時作廢了。既然如此,我們就可看明白這二者沒有衝突。

神在永恆中預定他定意以愛接納的選民,和他定意以義怒刑罰的人。神毫無分別地向所有的人宣告救恩。我們確信這兩件事毫無衝突。神的應許只是表示:凡懇求他憐憫的人就必得著。然而只有他所光照的人才會尋求他。而且他所光照的人就是他所預定蒙救恩的人。這些人才真正得著神堅定不移的應許,如此看來,無人能說神永恆的揀選和他所應許的恩典有任何衝突,因為這恩典是提供給信徒的。

但神為何說「人人」呢?是為了使敬虔的人之心更加安穩信靠,他們明白了只要信靠主,每個罪人所蒙的恩典都是一樣的。另一方面,惡人也不能埋怨他們沒有可投靠的避難所,以脫離罪惡的捆綁,因為是他們忘恩負義拒絕神所提供的。因此,既然神的憐憫在福音上提供給兩種人,所以是信心(神自己的光照)分別敬虔和不敬虔的人。由此可見,前者感受到福音在他心裏的運行,後者則從福音得不到任何益處。這光照本身也是由神永恆的揀選所預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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