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3.25.9] 約5:29;11:25 惡人復活定罪,義人復活得生
還有一更難回答的問題:既然復活是因基督而來的獨特恩典,那些不敬虔、被神咒詛的人憑什麼也要一同復活?我們知道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(羅5:12;林前15:22),但基督降世帶給人「復活和生命」(約11:25)。基督降世是為了毫無分別地賜生命給全人類嗎?不是的,那些頑梗盲目之人是不可能獲得拯救,只有悔改歸正敬拜神之人得到救恩,唯獨藉著信心才能得救。
聖經清楚教導:惡人是復活定罪,義人則是復活得生(約5:29),而且基督再來會將綿羊和山羊分別開來(太25:32)。惡人和義人都要復活,我們不要以為希奇,因為我們在日常經歷中看到惡人得恩典的類似經歷。我們曉得,我們在亞當裏喪失了繼承全世界產業的權利,我們罪人不配吃生命樹上的果子,同樣也不配吃一般食物。然而,要如何解釋神不但「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」(太5:45),也叫世人在今生不斷的享受這豐富的普遍恩典?答案是:這些原屬於基督和他眾肢體的恩福益處,也豐盛流露到惡人,並非他們所配得享受的,而這使他們的忘恩負義更無可推諉。惡人竟然常經歷到神的善待,有時比義人所得的加倍,但這至終使他們更加遭受定罪(詩73:1-20)。
若有人反對說,地上轉眼即逝的福分比不上復活這大福分,我們答覆:當亞當夏娃剛開始與神(那生命的源頭)隔絕時,他們應得的是永遠滅亡和魔鬼一樣。然而出於神的奇妙計畫,為他們安排居間之狀態:與生命隔絕,卻仍存活在死亡中。所以,惡人將來要復活,仍是活在與生命的主隔絕的狀態;他們現在拒絕接受主基督為他們的主,不聽從他的教訓,則他們將來復活,被迫拉到基督的審判台前受審,這一點也不怪。因為他們若只是完全被死亡吞滅而停止存在,這樣刑罰是太輕了。他們必須因自己的不斷悖逆頑梗,招惹神的義怒,得著無限量的刑罰,這才是他們應得的報應。所以我們必須以保羅在腓力斯面前的見證「死人無論善惡,都要復活」(徒24:15)作為結論。然而聖經論到「復活」常常是指神的兒女復活,享受天上的榮耀,因基督降世不是為毀滅世人,而是要拯救世人。因此使徒信經提到復活,是指蒙福的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