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3.25.10a] 林前15:54-55 永遠的恩福
「死將被得勝吞滅」這預言(賽25:8;何13:14;林前15:54-55)到復活之日才得應驗,因此我們當時時記住復活的目標是永恆的喜樂,即使萬人的舌頭竭盡所能述說,也不能描述這榮耀的喜樂之微小部分。雖然聖經記載神的國將充滿榮光、喜樂、榮耀,但這一切是我們無法體會的,頂多只有模糊的瞭解,直到那日基督向我們啟示他自己的榮耀,使我們面對面的看見(林前13:12)。使徒約翰說,我們知道「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還未顯明;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他,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」(約壹3:2)。
因此,舊約先知只能用今世的事物來描述,那無法言喻之屬靈福分的本質。然而,因預嘗這福分應能激勵我們裏面的熱烈渴望,讓我們特別默想:一切良善的豐盛都存在神裏面,如同從那湧流不止的泉源流出一切美善,所以凡是切求至善以及全部喜樂的人,就不應當在神之外尋求(雅1:17;詩篇16:2)。就如聖經多處所教導的:「亞伯拉罕,我是你的盾牌,必大大的賞賜你」(創15:1);大衛說「耶和華是我的產業……我的產業實在美好」(詩16:5-6);「我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」(詩17:15;見本書2.10.17)。的確,彼得宣告信徒蒙召得與神的性情有分(彼後1:4)。如何如此呢?因神「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,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」(帖後1:10)。既然神將分享自己的榮耀、全能、公義給選民,甚至將自己賜給他們,使他們以他為樂;更奇妙的是,使他們與他自己合而為一。
因此,我們當牢記這福分包括每一方面的喜樂。雖然我們如此默想此福分必有很大的長進,然而我們仍要承認:我們的理解能力,與這深哉的奧秘比較起來,我們的理解仍是在起始階段而已。因此我們應當謙卑謹守,免得忘記自己的有限,而妄自高飛探究,以致被天上榮耀之光打下來。這不受節制的私慾驅使我們想要知道不應知道的,無益且有害的問題不斷從此而來。「無益」因為這些問題無法使我們得益;「有害」因為放縱自己私慾的人使自己陷入危險的臆測中,這是更糟的,所以說這些問題是有害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