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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8月1日[4.9.1-2] 箴30:6;啓22:18-19 教會會議權柄的真正所在

[4.9.1-2] 箴30:6;啓22:18-19 教會會議權柄的真正所在

對於古代教會會議,我們都應尊重其在教會歷史中扮演重要角色,然而我們要按照聖經來評估,不可盲從。主基督是教會的主,所以真正的教會會議必是尊主基督為大,以他為元首。唯有聖靈與聖道來領導管理的會議,才是真正以主基督居首位的會議。

天主教卻認為凡是普世教會會議,其決議完全無誤,作為其「教會無誤論」的根據。其實,教皇掌權召開的教會會議,許多會議的決議彼此互相矛盾且錯誤連連。我們既然有真實且完備的聖經來裝備我們,證實我們所傳講的純正教義,駁斥教皇黨徒的錯謬,就不需要倚靠聖經之外的援助。其實,早期教會的大公會議提供了足夠證據,證實了我們所說的。

有關教會會議的權柄,最清楚的聖經根據是基督的話:「無論在哪裏,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」(太18:20)。這經文能運用在最小的聚會以及普世的會議,都是一樣。然而問題的關鍵不在於人數多寡,乃在於這裏所記載的條件,即教會會議必須是奉基督的名聚會,基督才會在他們中間。因此,除非教皇黨徒首先證明這些會議是奉基督的名聚會的,否則他們千百次提到這是眾主教會議(美其名說受聖靈的治理)毫無益處。因為在會議中不敬虔和邪惡的主教能抵擋基督,雖然善良和誠實的主教能奉他的名聚會。

何謂「奉基督的名聚會」?我們否認以下的人是奉基督的名聚會:棄絕神的命令,在他的聖道上加添和刪去什麼(申4:2;12:3;箴30:6;啓22:18-19);隨自己的意思頒布教義;對聖經的聖言(即完美智慧的惟一準則)感到不滿足而捏造新的想法。我們根據聖經,就能辨別某一會議是否有基督在其中。神在古時與利未祭司所立的約,就是吩咐他們教導他親口所說的話(瑪2:7)。這也是神一直對先知的要求;這也是他吩咐使徒所遵守的準則。教會會議是否有主基督的同在,就看會議是否偏離聖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