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4.13.10-13a] 太5:33-48 早期的修道主義,與後來的截然不同
奧古斯丁描述的早期修道主義,是聖潔以及合理合法的修道生活。中世紀教皇黨徒的修道主義卻是立下許多捆綁人的嚴厲規條,都沒有聖經根據,剝奪人的自由!他們居然教導衣服的顏色、飲食的種類或其它無關緊要的儀式,不可與他們的規定有絲毫差異,凡違背者無法得赦免。奧古斯丁堅決主張:修士不可懶惰不作工,靠別人支持過生活。他否認當時任何有秩序的修道院有這樣的事。然而現今的修士認為懶惰不作工是他們聖潔生活的要素。因為你若奪去他們的惰性,他們誇耀高人一等、天使般的默想生活也就會消失了!
奧古斯丁所要求的修道生活,是訓練幫助修士操練敬虔,其實這是每位信徒都有的責任。他將弟兄相愛視為修道生活的主要(甚至是唯一的)準則,他絕不會贊成中世紀這種修道(少數人離群索居,與整個教會分開)的作法。他支持修道主義的目的,是盼望以修士相愛榜樣之光,能照耀教會並保守教會的合一。在「親手作工,操練敬虔」與「弟兄相愛,教會合一」這兩方面,現今修道生活已經墮落到與古時修道生活幾乎完全相反。現今的修士不滿足於基督對信徒的吩咐「殷勤不可懶惰,心裏火熱服事主」(羅12:11),反而幻想一些新發明的敬虔方法來默想,目的是為了出人頭地、比別人更聖潔完美。
教皇黨徒將「聖潔完美」稱號唯獨歸給修道會的修士,神所賦予信徒的其他召命都排除在外。他們狡猾解釋說:修道生活被稱為「完美」,並非因為這生活本身包含完美,乃是因這是達到完美的最佳方式。他們喜悅在人前炫耀、給無知的青少年擺下陷阱、宣告自己的特權、稱讚自己的尊嚴為了輕視別人,這一切都是自誇在完美狀態裏。當有人揭穿他們的生活敗壞真相時,他們找藉口閃避說,他們未曾達到完美,但是他們在修道的狀態比其他人更渴慕與接近完美。老百姓蒙昧無知羨慕修道生活,視為天使般、完美、煉淨瑕疵;他們用這機會推銷其謬論。
其實,他們宣稱修士在完美狀態(或接近完美狀態),這是聖經一點也沒有教導的;並將神所賜給我們的其他召命貶低為次等,而這些召命都是主親口所吩咐的,也有高貴的稱號。他們看重這虛假幻想,過於神親自吩咐且稱許的生活召命,難道這不是對神極大的羞辱嗎?
主基督賜下生活準則給眾信徒,他們卻感到不滿,另立扭曲的修道制度。他們宣稱修士有高人一等的地位狀態,所以擔當的重擔,比基督所交給他子民的擔子更大。他們宣稱修士要許願遵守福音書上的吩咐,要愛仇敵、不要自己伸冤、不可起誓等等(太5:33-48),然而一般信徒沒有遵守的義務。他們這樣的幻想從何而來?早期教會領袖眾口同聲說,每一信徒都必須遵守基督所說的每一句話。教皇黨徒幻想說這些命令不過是基督所給我們的「勸告」。這是極為有害的謬論,他們說修士所遵行的是完美準則,宣稱這比神所交付全教會的生活準則更加完全。凡建立在這錯謬根基上的修道主義,是可憎惡的。
他們引用馬太19:21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」,誇耀說修士因放棄一切財產,所以是「完全人」,到達完美狀態。假若「完全」的總意就是變賣一切賙濟窮人(作修士),則保羅教導說「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,卻沒有愛」,就算不得什麼(林前13:3),這如何解釋呢?雖然捨下財產,若缺乏愛,就算不得什麼,這是怎樣的完全呢?他們必會強辯說:愛的確是最高的,卻不是惟一的完全;修士捨棄財產是另一種完全。然而保羅說「愛」是聯絡全德的,有沒有捨棄財產並非關鍵,但是必須有「愛」才能叫人得以完全(西3:14)。保羅否認有任何「完全」能與「愛」分開,捨棄一切財產並不能使人得以完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