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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11日[4.17.4-5] 約6:48,50;55-56 聖餐給我們的應許,其意義是永生;我們如何藉著信心領受

[4.17.4-5] 約6:48,50;55-56 聖餐給我們的應許,其意義是永生;我們如何藉著信心領受

聖餐主要的用處並非只是提供基督的身體給我們,乃是要向我們印記與確證基督的應許,他見證說:他的肉真是可吃的,他的血真是可喝的,餵養我們使我們得永生(約6:55-56)。基督以此宣告自己是生命的糧,吃這糧的人永遠不死(約6:48,50)。並且為了成就這目的,聖餐引領我們到基督的十字架,因為他在十字架上實現了此應許,在各方面都成就了。除非他已被釘十字架,我們就無法領受基督而得救恩,我們是在生命經歷中得著他的死所帶來的果效。父神將基督作為生命的糧賜給我們,基督也顯示自己是生命的糧,因他取了我們必死的人性,因此使我們在他屬天不朽壞的永生裏有分;因基督將自己獻上為祭,並因此承擔了我們的咒詛,使我們得蒙他的恩福;因基督藉著他的死,吞滅了且廢去了死亡(彼前3:22;林前15:54);因基督藉著他的復活,他叫我們這朽壞的身體(是他曾經穿上的)復活,變成那榮耀的與不能朽壞的身體(林前15:53-54)。

這一切是如何實施在我們身上?是藉著福音,然而更為清楚的是藉著聖餐的施行。主在聖餐中將他自己和他一切的恩福都賜給我們,並且我們以信心領受他。因此,聖餐並非使基督開始成為生命的糧,乃是聖餐提醒我們基督已經成為生命的糧,當我們持續不斷的領受時,就使我們嘗到這生命的糧的甘美,並使我們感受到這靈糧的大能。因為聖餐使我們確信基督所作的、所受的痛苦,都是要賜我們生命;並且這生命是永恆的,因為這靈糧餵養、保守、保護我們整個一生。假如基督沒有為我們降生受死與為我們復活,他就不可能成為我們生命的糧;照樣,假若基督的降生、受死、復活沒有永恆不朽的果效,則他也是不可能成為我們生命的糧。

基督奇妙的總結上述所說的:「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,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」(約6:51)。基督藉這話,清楚無疑的顯示:他的身體是我們屬靈生命的糧食,因他的身體受死使我們蒙救恩;此外,基督叫我們領受他的身體,使我們藉著信心在基督裏有分。因此,當主基督為了救贖世人捨身被釘在十字架上時,他一次永遠的獻上自己的身體成為生命的糧。如今,每當福音聖道的傳講要我們領受他的身體(就是他被釘的身體)時;每當聖餐這神聖奧秘來印證他是如此賜下他自己給我們時;每當他將這外在記號所指向的實體,運行實現在人心裏時;就是他日日賜給我們這生命的糧。

我們在此當防範兩種的錯誤。第一,我們不可因輕看聖餐中的記號,而將其與所連接的奧秘分離。第二,我們也不可因過份高舉這些記號,而遮蔽其所指向的奧秘。除了全然不敬虔的人之外,沒有人否認基督是生命的糧,餵養信徒使他們得永生。然而至於在聖餐中領受基督的方式,大家沒有完全一致的看法。有人說吃基督的肉並喝他的血,簡言之只不過是指相信基督。但我們認為基督在約翰福音第六章那奇妙的講論中,要我們吃他的肉,意思是更為具體和奧妙(約6:26-58)。唯有藉著真實領受基督才能使我們得到生命;他因此將這領受稱為「吃」與「喝」,免得任何人誤以為我們從基督領受的生命僅僅是藉著知識領受的。我們並非因看到食物而是因吃這食物才能餵養身體,照樣靈魂必須真正和深入的領受基督,才能藉著基督的大能得蒙靈命的新生。

我們承認的確是藉著信心來領受,因為除了信心之外無法想像還有別的領受方式。然而我們所說的和他們所說的差別在這裏:對他們而言「吃」就是信;我們乃是說,藉著信,我們吃基督的肉,因為基督的身體藉著信心成為我們領受的,並且領受他的身體是信心的果效。或更清楚的說,對他們而言吃就是信心;但對我們來說,吃是因著信而來的。二者在言詞上區別不大,然而在實質上差別不小。雖然使徒保羅教導「基督藉著信住在我們心裏」(弗3:17),然而沒有人說這「住」就是信,大家都知道他在此表達這是信所帶來的奇妙果效,因為信徒藉著信得著基督住在他們裏面。照樣,主稱自己為「生命的糧」(約6:51),不但是教導我們藉著相信基督的死和復活而得救恩,也教導我們:我們藉著真實領受基督,他的生命進入到我們裏面並成為我們的,就如當我們吃糧食時,這食物將能量傳進我們身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