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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4.2.7-10a] 申12:11,13 羅馬天主教類似以色列在耶羅波安統治下的光景
若將所有在羅馬教皇偶像統治之下的教會,與先知所描述的古時以色列教會作比較,就會更清楚應當如何看待這些教會。當猶太人和以色列人遵守神恩約的律法時,真教會就在他們當中。神出於恩典賜下聖約,他們在律法中得著教義真理;祭司和先知是教導真理的職分。以色列人以割禮進入聖約團體,其它聖禮(例如逾越節晚餐)造就他們的信心。毫無疑問,他們是舊約當時的教會。然而他們離棄了神的律法,陷入可怕的偶像崇拜和迷信,就喪失了原來的特權。他們不再配稱為「教會」,因為不傳講聖道、不按真道施行聖禮。誰敢稱這樣公開大膽踐踏神真道的人為「教會」呢?因為這些人毀壞神的真道,就是教會的能力來源。
有人會問:當猶太人落入偶像崇拜,教會就不復存在了嗎?答案很簡單,他們是漸漸陷入墮落。當以色列人和猶大人開始離開純潔的敬拜時,他們的墮落是不同時的。當耶羅波安背叛神,雕刻金牛犢並叫以色列人在伯特利敬拜,就徹底敗壞了以色列人的信仰(王上12:28-33)。猶大人則是先被邪惡迷信的風俗污穢,之後才敗壞了宗教的儀式。雖然以色列人在耶羅波安的統治下已經有許多邪惡儀式,但因猶太人在耶路撒冷仍有律法的教導、祭司的職分以及神所吩咐他們的儀式,所以他們當中的敬虔人仍有合格的教會。至於以色列人,直到亞哈作王情形一點都沒有改善,甚至更加惡化。其後的君王,直到以色列國淪亡,若不是效法亞哈,就是效法耶羅波安。他們毫無例外都是不敬虔、拜偶像的人。然而在猶大人當中,他們光景有起有落:雖然有些君王以虛妄迷信敗壞了對神的敬拜,但也有其他君王重建了衰退式微的敬拜。最後,連祭司也以褻瀆、可憎的儀式玷污了神的聖殿。
教皇黨徒(不論他們如何替自己找藉口)無法否認他們的信仰,和在耶羅波安統治下的以色列國一樣敗壞。其實他們的偶像崇拜比那時更嚴重。他們的教義一點也沒有比那時更純正,反而是更不潔!神和有常識的人都能見證這一點,事實本身也顯明這並非誇大之詞。
天主教想強迫我們加入他們教會,對我們有兩項要求:第一,要我們參加他們所有的禱告、聖禮,以及各樣儀式的聚會;第二,要我們將基督所交付他教會的尊榮、權柄、治理,都歸與他們。關於第一項要求,我們承認,耶路撒冷的先知在情況最敗壞時,也沒有私自獻祭、也沒有離開會眾、不參加禱告聚會。因神吩咐他們在所羅門的聖殿裏聚會(申12:11,13)。雖然眾先知知道當時的利未人,不配被稱為神的祭司,但因他們是神所設立施行聖禮儀式的人(出29:9)並且尚未被廢除,就仍擁有這職分的權柄。然而整個問題的關鍵在於:眾先知並沒有被迫參加任何迷信的崇拜,沒有義務遵守神所沒有設立的。
教皇黨徒強迫我們參加他們的迷信崇拜,我們不聽從就定罪咒詛我們。只要我們和他們一起聚會,就必定以公開的偶像崇拜玷污自己。事實上,他們最主要的團契相交就是彌撒,並這是最可憎和褻瀆的儀式。我們只須證明我們的情況與舊約先知不同:天主教人士要我們參加他們自己所發明的彌撒,而先知雖然參加有惡人在場的儀式,但這些儀式本是神親自所設立的。神禁止且咒詛了耶羅波安所發明的偶像崇拜(王上12:31)。有誰能指出任何先知或敬虔之人曾經在伯特利敬拜或獻祭?因他們確知這是玷污自己的褻瀆行為,所以絕不參加。因此我們得出結論:敬虔的人之聖徒相通,不應延伸到像天主教的褻瀆和敗壞的儀式中。我們必須離開敗壞的教會。
我們更無法接受天主教人士第二項要求,要我們這樣看待其為真教會,尊敬其判決,順服其權柄,聽從其警告,接受其管教,並竭力地保守與其交通。因為天主教是背道的教會,我們不承認其為真教會,所以就不應當順服之。我們要效法先知如何看待當時的教會,雖然現今天主教比當時猶大和以色列人的光景更差,然而先知仍再三宣告他們的聚會是褻瀆神的(賽1:14)。我們若認同天主教的聚會是合法,就是在否定神。假若天主教的偶像崇拜算是神的教會,那麼教會就不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(提前3:15)了,而是謊言的房角石;不是永生神的會堂,而是偶像的倉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