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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8月12日[4.11.1] 太18:15-18;羅3:23-24 教會施行勸戒,是根據聖經所說的鑰匙權柄

[4.11.1] 太18:15-18;羅3:23-24教會施行勸戒,是根據聖經所說的鑰匙權柄

教會的屬靈權柄第一是召開會議,第二是設立法規,第三是施行勸戒。論到教會施行勸戒,對於保守教會在井然有序的狀態,這是最重要的。教會整個管教勸戒的範圍,是信徒的屬靈生命與道德生活。就如任何城鎮都需要政府官員的治理,照樣神的教會也需要屬靈的管理。然而教會的治理與政府的統治有明顯的區分,教會的治理沒有攔阻或威脅政府,反而大大幫助並促進政府的治理。因此,教會治理的權柄範圍就是屬靈的治理,保全教會信徒的屬靈生活。教會從一開始就有審理的法庭,為了道德上的懲誡、調查罪惡,並且施行鑰匙權的職分。保羅說到「治理事的」職分(林前12:28),也說「治理的,就當殷勤」(羅12:8)。這不是針對政府官員說的,而是針對那些與牧師同擔教會屬靈治理職分的長老。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區分兩種的長老:勞苦傳道教導人的「教導長老」,與雖然不講道卻善於管理教會的「治理長老」(提前5:17)。後者毫無疑問是指那些被按立負責監管信徒的靈命生活、使用鑰匙權的。

這治理權柄的根據,完全來自主基督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中所交給教會的鑰匙。他吩咐說,那些不理會私下勸告的人,當因見證人的嚴厲指正而悔改;他們若繼續悖逆,基督教導說,他們應當被開除會籍、逐出信徒的團契(太18:15-18)。這些勸戒和糾正必須是先經過調查原因;所以,需要審理的法庭以及程序。所以,我們若要遵行主所賜的鑰匙應許,施行管教開除、嚴肅警告以及其它等等,就必須承認且順服教會的勸戒權柄。讀者們應當留意,馬太十八章所說的不是指教會傳講赦罪福音的權柄(即總體性教義權柄,就如在太16:19以及約20:23所說),而是說猶太公會與會堂的權柄,在將來要交給基督的羊群。在基督說這話那日之前,管理信徒子民的權柄是在猶太人會堂手中。基督建立了教會,並將莊嚴的治理權柄賜給此聖潔團體。這是極為合理的事,因為這被猶太人厭惡和藐視的教會,若不能自己作審理,還要上訴猶太公會(輕率和愚昧的人),則必被他們所敵擋。

聖經論到捆綁和釋放,有兩處經文。一處是馬太16章,基督在此應許將天國的鑰匙交給彼得,然後立刻說彼得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他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(太16:19)。另一處是約翰20章,基督即將差派門徒去傳道,他向他們吹一口氣之後,說「你們赦免誰的罪,誰的罪就赦免了;你們留下誰的罪,誰的罪就留下了」(約20:22-23)。這關於赦免和留下人之罪的吩咐,以及所交付彼得關於捆綁和釋放的應許,所指的就是聖道的職事。因當主將這傳道事工交付使徒時,也裝備他們從事捆綁與釋放的職分。因為福音的總結就是:我們原本都是罪惡和死亡之奴僕,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,得以被釋放得自由(羅3:23-24);並且凡不接待和不承認基督為他們的解放者與救贖主的,是被定罪和當受永遠的捆綁(猶6)。

當主將這福音交付使徒這大使命,傳福音給萬民時(太28:19),為了證明這使命來自於他,就以賜下「捆綁與釋放」的權柄來見證,叫使徒以及後來傳講福音的人得以剛強壯膽。重要的是,使徒必須恆常且確信他們所傳的福音是神的大能,因為他們傳此福音會遭遇許多勞苦、擔憂、困難、危險,甚至最後以自己的血印證殉道。為了使他們相信這確據不是虛空無用的,反而是充滿權柄和力量,他們必須確信在這樣的擔擾、困苦、危險中,他們是在作神的聖工;他們必須知道,在全世界抵擋和攻擊他們時,神仍在他們身邊;他們也必須確知,雖然基督(福音的創始成終之主)是他們肉眼在地上所看不見的,他在天上確認所交付他們的教義真理。

另一方面,必須向他們的聽眾作見證,福音的教義並非使徒自己的信息,而是神自己的。福音並非從地上來的聲音,乃是從天上來的。因為這一切的事(赦免罪惡、永生的應許、救恩的好消息)不可能來自是人的能力。因此,基督見證了在傳福音的事工上,使徒只不過是事奉主基督,是他藉他們的口說話以及應許這一切。基督也見證使徒所傳揚的赦罪是神真實的應許;他們所宣告的滅亡刑罰,也是神確實的審判。並且這見證是給萬代、堅定不移的,好讓萬人能夠確知福音的真道,不論是什麼人傳揚的,都是神自己的判定,是在他至高的審判台所頒布的,選民記錄在生命冊上,在天上已經確證定案。總之,太16:19與約20:22-23所說的鑰匙權柄(捆綁和釋放)是福音的傳揚。對人而言,這與其說是他們的權柄,不如說更是他們的事奉。因基督並沒有將自己的權柄交付給人,乃是交付他的聖道,而且設立傳道人來從事聖道話語的事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