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4.9.12-14] 林前14:34;來13:17 我們不可盲目聽從教會會議的決議;必須根據聖經來察驗
羅馬黨徒無法用任何合理的方法支持自己的錯誤立場時,最後一招的逃避方式是堅持:即使這些主教是愚昧人也作愚昧決定,即使他們的心思意志都是徹底邪惡,聖經仍然吩咐眾人順服自己的領袖(來13:17)。聖經要我們順服悖逆的領袖、隨從邪惡嗎?這些背道的主教是真正的領袖麼?真正的領袖是像約書亞,他是主的先知與優秀的牧者。主指派他擔任職分時吩咐他說:「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,總要晝夜思想;不可偏離左右,使你無論往哪裏去,都可以順利」(書1:7-8),因此作為真正屬靈的領導者,必須在神的聖道上不偏左右。假若我們必須毫不分辨的接受所有牧師的教導,則主經常勸誡我們不可聽從假先知的吩咐,有何意義呢?主藉耶利米的口說:「這些先知向你們說預言,你們不要聽他們的話。他們以虛空教訓你們,所說的異象是出於自己的心,不是出於耶和華的口」(耶23:16)。
同樣的,「你們要防備假先知。他們到你們這裏來,外面披著羊皮,裏面卻是殘暴的狼」(太7:15)。使徒約翰勸告我們「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」(約壹4:1)。就連天使也不能豁免在這準則之外,何況撒但和牠的謊言(加1:8)!注意「若是瞎子領瞎子,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裏」(太15:14)!這都充分證明我們當聽從哪一種牧者是極為重要的,不可毫無分辨地聽從所有的牧者!因此,我們沒有理由因他們有主教的稱號、牧師的頭銜感到懼怕,而被他們拉去一同作瞎子。一切教會會議、牧師和監督的名稱(有時是假冒的)都不可攔阻我們留意其言行的事實證據,我們必須以神的聖道來察驗這些人、辨別諸靈,確定他們是否出於神。
教會沒有權柄設立新的教義,然而教會是否有解釋聖經的權威?我們樂意承認,若是對信仰教義有爭論興起,最好和最正確的解決方式,是要有真正屬靈的牧者召開教會會議,對所爭論的信仰議題作嚴謹審查。第一,眾牧者根據聖經,倚靠基督的靈所作的共同決定,一定比每一位牧者在各自的堂會裏作決定來教導他的會眾(或幾位牧者私下制定結論)更加大有分量。第二,當眾牧者聚會時,他們更方便一起探討他們應該合一教
導以及以何種方式教導,免得他們的差異導致互相攻擊。第三,保羅也吩咐這是分辨信仰教義的方式。因當他定下規矩給哥林多教會時,他說在聖徒的眾教會都是這樣行(林前14:34),這證明眾教會應當共同遵行同一教義準則。教會當過敬虔生活,若任何人以某怪異教訓攪擾教會,並且有引起更大紛爭的危險時,眾教會應當首先聚集開會,詳細審查所面對的問題,充足討論之後,根據聖經對此議題制定結論。這就除去會眾一切的疑惑,並叫一切邪惡和貪心的人閉口不言。使徒行傳15章的耶路撒冷會議就是最佳典範。
因此,眾教會召開尼西亞會議,駁斥惡毒的亞流異端,使他所攪擾的教會重新的合而為一。康士坦丁堡會議除掉了半亞流派與馬其頓派的瘋狂謬論。以弗所會議棄絕了涅斯多留派的異端。教會從一開始受到魔鬼攻擊時,就召開會議來解決紛爭,這是保守合一的正常方式。然而我們仍要記住,並不是每一次會議都有主所興起的屬靈領袖,為真道竭力爭辯的人。例如在以弗所第二次會議,異端在那裏暫時得勢,並且將敬虔的主教定罪放逐,作了許多邪惡的事。這都是因為會議主席是好爭鬥的惡人,而不是主的靈主持那次會議。當然那次會議並不是真教會的會議。我們深信真理不會在真教會裏熄滅。即使教會會議壓制真理,然而主自己必保守他的真理,正統信仰將按時候重新興起,再度得勝。然而我們否認教會會議對聖經真理的解釋每次都是正確的,因為他們根據投票的決議是會犯錯的。
天主教會主張解釋聖經的權柄屬於教皇和教會會議,並且他們的解釋具有最高權威。他們的教義,例如煉獄、靠聖徒的功德代求、向神甫告解悔罪、信徒不能領杯、禁止神甫結婚,不僅毫無聖經根據,更是違反聖經。這些都是教皇領導的教會會議所作的決議,宣告這些是聖經的解釋。這樣作是將神的聖言伏在人的判決之下。然而我們要問,聖經權威與解釋必須由教會會議認可,這是來自哪一會議的決議呢?天主教會說「聖經正典書目」是早期教會的決定,但是我們要問,這是在哪一會議中所頒布的呢?他們必定啞口無言。第四世紀的耶柔米見證說,馬喀比書等次經都當被拋在正典之外。但這是羅馬黨徒絕不能接受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