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4.15.1-3] 太28:19;徒2:38 洗禮的意義是作為得潔淨與救恩的印證,是一生得潔淨的記號
洗禮是加入教會的入門記號,我們藉洗禮被收納進入教會的團體裏,使我們與基督聯合在他裏面,被列在神的兒女之中。神賜給我們洗禮有以下的兩個目的(我們已經教導過這些是眾聖禮的共同目的):第一,在神面前堅固我們的信心;第二,在人面前告白我們的信仰。我們將按此次序來解釋神為何設立洗禮。
首先,洗禮在三方面堅固我們的信心,我們分別加以討論此三大益處。第一益處是主設定洗禮作為我們已蒙潔淨的記號和印證;為了更清楚的解釋,可以說洗禮就如蓋印的公文,向我們保證我們一切的罪都已除掉、赦免以及塗抹,再也不能作為證據被神定罪、記念或歸罪在我們身上,因主定意凡信的人都要受洗,叫他們的罪得赦(太28:19;徒2:38)。
因此,那些認為洗禮僅僅是在人面前告白我們信仰的表徵記號(就如軍人佩帶主帥的徽章在身上,作為從軍入伍的標記)的人,還沒有真正明白洗禮的主要意義。洗禮的主要意義,不是人的信心表白,乃是領受神的恩典應許:「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」(可16:16)。這就是保羅所說的意思:基督是我們的新郎,「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,成為聖潔」(弗5:26);「他便救了我們……是照他的憐憫,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」(多3:5);以及彼得的見證:「這水所表明的洗禮……拯救你們」(彼前3:21)。
保羅的意思並非我們的潔淨和救恩是由水所成就的,也不是說水本身有潔淨、重生、更新的大能在內;也不是說水是我們得救的原因。他的意思只是表明:我們藉此聖禮得知和確信自己已經領受了這些恩典(潔淨與救恩)。這些經文清楚的表明這個意思,因保羅將叫人重生的「生命之道」以及洗禮的水聯合在一起,等於是說:「藉著福音,我們得潔淨和成聖的信息向我們傳講;藉著洗禮,這信息得以印證」。而且彼得立刻接著說,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,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(彼前3:21),並且這無虧的良心是來自信心。事實上,洗禮應許我們的是藉基督的血所撒而得潔淨,此外別無他法。而且這寶血的潔淨是以水的潔淨洗滌所象徵的。因此,誰能說是這水本身潔淨我們?水不過是以確實的方式印證:基督的血才是真實唯一能洗淨我們的。所以,要駁斥那自欺之人的謬論(說一切都是來自水本身的能力)的最確實論據,在於洗禮本身的涵意。因為洗禮本身所表明的意義,吸引我們的心,遠離眼睛所看見的有形記號以及一切其他媒介,為了叫我們專心注目唯獨仰望基督。
我們不可認為洗禮只是印證過去的罪得潔淨,以致在受洗之後所犯的罪必須藉其它聖禮來補救贖罪,好像洗禮的恩典已經用盡而失效。此謬論在早期曾迷惑人,使得一些人初信歸主之後拒絕受洗,拖延到面臨生命最危險關頭或臨終時才受洗,好讓他們終生的罪都得到赦免。古時的主教們經常在自己的著作中斥責這荒謬的作法。然而我們必須明白不論我們什麼時候受洗,這洗禮印證我們是一次永遠的蒙拯救得潔淨,終生蒙主保守,潔淨我們到底。
因此,我們每當跌倒時,就應當想起自己受過的洗,以洗禮的印證堅固自己的心,使我們總是藉著悔改認罪而確信自己的罪已得赦免(約壹1:9)。雖然洗禮是一生只施行一次,看來是過去的事,然而洗禮的印證不被受洗後犯的罪所消滅。因為基督的純潔在洗禮中賜給了我們新造的人;他的純潔一直力上加力;這純潔不被玷污,反而埋葬和潔淨除去我們一切的污穢。
然而,我們不能以此事實作為未來任意犯罪的藉口,因為受洗絕非教導我們放膽妄為。這教義真理乃是單單賜給那些被自己的罪壓迫而痛苦呻吟的人,使他們得以被扶持和得安慰,以免陷入迷惑和絕望之中。保羅說基督為人先時所犯的罪作了挽回祭(羅3:25)。他並非否認我們在基督裏得著持續不斷的赦罪,直到死時;他乃是指明:父神賜下主基督給那些可憐的罪人,他們受良心的煎熬而呻吟求主拯救醫治。他只賜下憐憫給這些人。那些以為自己可不受處罰而尋求機會放縱犯罪的人,只會招致神的義怒和刑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