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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8月24日[4.12.25-28] 提前2:5,3:2 反駁神甫獨身的謬論,指明其歷史淵源

[4.12.25-28] 提前2:5,3:2 反駁神甫獨身的謬論,指明其歷史淵源

教皇黨徒禁止教士結婚,這是清楚違背聖經,但是他們卻想在聖經中尋找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謬論。他們說,當利未人祭司供職時,不可與妻子同房,以免因沾染排泄物而成為不潔,就不能從事聖事(撒上21:4-6);既然今日教士天天施行聖禮,並且這些儀式比舊約儀式更為高貴,那麼由結婚的人施行是極為不妥。這樣的謬論等於是說,利未等次的祭司職分,與新約的福音職分是同一回事!舊約利未等次的祭司是預表基督,他是神與人之間的唯一中保,藉著他完美的聖潔使我們與父和好(提前2:5)。他是屬天的大祭司,雖然罪人無法在每一方面預表基督聖潔的模樣,但為了至少彰顯其影兒,神吩咐他們在接近聖所時當自潔,超乎人的常俗。因他們在那時是正式代表基督,因他們在會幕(天上的真聖所與審判台的影兒)作中保,叫百姓與神和好。既然新約教會的牧師並非如同舊約祭司作中保獻祭,那麼將他們與舊約祭司互相比較,是毫無意義。所以,使徒勇敢的宣告:人人都當尊重婚姻,但神必要審判苟合行淫的人(來13:4)。而且眾使徒結婚的榜樣,證明婚姻與任何聖職都是相稱相宜的。因為保羅見證使徒不但有妻子,也帶著妻子一同往來(林前9:5)。

由此可見,教皇黨徒美化獨身,當作教士貞潔之外表記號,規定為不可或缺的,真是無恥令人汗顏。他們這樣作是大大侮辱早期教會。因為早期教會不但對神有奇妙的認識,且比中世紀教會聖潔。教皇黨徒既然不理會使徒(有時硬心藐視他們),當然無法面對所有的早期教父,因為他們不但容許監督結婚,甚至贊成教士結婚。難道教父污穢了聖事,因他們施行主的聖禮沒有按照教皇黨徒規定要獨身?雖然尼西亞會議時有人提議要求教士獨身。總是有少數迷信的人提出新的意見,好吸引人稱讚他們。然而尼西亞會議的決議是什麼呢?大會否決此謬論,認定人與自己的妻子同住是貞潔。因此,婚姻在眾主教當中仍然視為聖潔;結婚的教士不是羞恥,也沒有污染聖職。

神甫獨身的觀念,是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才開始流行。後來的人迷信童貞是極大美德,經常且過份稱讚童貞,到了一地步幾乎沒有任何美德能與其相比。他們雖然沒有定罪婚姻為不潔,然而婚姻的尊嚴已被削弱,它的聖潔已被遮掩;人若沒有禁戒結婚,就會被視為沒有決心全力追求完美。他們首先頒布法規,禁止要作神甫的人結婚;後來,教會只准許獨身或誓決與妻子不再同房的人作神甫。這些法規看來似乎是尊榮神甫的祭司職分,所以被大家接納。

教會歷史明證這要求教士獨身的作法,是後來流行的。教皇黨徒吹噓他們有早期教會的支持,我們反駁其謬論:第一,使徒時代以及早期教會的眾監督,都有結婚的自由(提前3:2)。使徒本身以及其後的牧者,都運用結婚的自由,沒有困難。我們應當看重早期教會的榜樣,不應當根據後來流行讚賞的作法,將教士結婚視為不合乎聖經或羞恥的事。第二,獨身至上的理念開始流行時,是歧視輕看婚姻,但是並未立法規定神甫不可結婚是必要條件,他們只是認為獨身者比結婚者更有資格作神甫。第三,他們並沒有要求獨身到一地步,強迫那些無法節制自己者必須禁慾。他們雖然嚴厲的處罰淫亂,卻只要求結婚的神甫辭職。

因此,每當這新看法「獨身專制」的辯護者,企圖假藉早期教會歷史來支持其謬論時,我們就應要求他們的祭司神甫應該恢復早期教會貞潔;要求他們將犯姦淫和淫亂的祭司免職;要求他們不任憑那些被禁不得享受婚姻生活者,放縱情慾卻不遭受懲戒;要求他們重新恢復勸誡,以抑制祭司的放縱;並且要求他們挽救教會脫離那長久的污穢,極為羞恥的邪惡。他們若悔改接受這些勸告,我們就再次勸誡他們,不可將獨身(原是當事人自由決定的,為了使教會得益處)之事,宣告為必須遵守的義務。

然而我們如此說,並不是在任何方面支持強迫獨身的教會法規(如鐵鍊般捆綁教會之牧職),目的不過是要說服有智慧的信徒明白,教皇黨徒何等無恥的企圖以教會歷史名義,在祭司神甫中抹黑聖潔的婚姻生活。早期教父的作品中,只有耶柔米一人用詞不當(他也反對禁慾派)貶低婚姻的尊榮。所有教父都與屈梭多模一樣,支持教士結婚。他特別羨慕尊敬童貞,所以不能被視為褒獎婚姻。他說「第一種貞潔是真誠的童貞;第二種是忠實的婚姻。因此,第二種童貞就是婚姻生活的貞潔之愛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