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4.13.13b-16] 林前1:12-13;3:4 現今修道生活的變質,早期修道主義的隱憂
我們必須按著正意解釋基督的話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你所有的」(太19:21)。我們若注意基督說話的對象是那少年的官,則這句話的涵義是顯而易見的。我們應當總是注意上下文,說話的對象。這少年人問他該作什麼善事,才可以得永生(太19:16;路10:25)。問題是作什麼,基督就叫他看「律法」如何說。因為律法本身就是指向永生的道路;若不是因我們的墮落敗壞,律法就能帶給我們永生。基督藉著此回答,宣告他對永生的教導,與舊約中主的律法所教導的,沒有兩樣。他證實神的律法教導「完全公義」,同時駁斥錯誤說法,說他另立新的生活準則,叫人離棄神的律法。
少年的官並非出於惡意,而是以虛妄的自信回答說,他從小都遵守了律法一切誡命(太19:20)。無疑的,他的真實光景與他所誇的「遵守了所有誡命」相差甚遠。假若他的自誇是真的,則他已經是完全人了。律法包括神所要求我們一切的義行;假若遵守了全律法,就可以進入永生。主基督為了教導這少年人,看清他離開所誇的義有多遠,必須指出他內在的罪惡。他既然有豐盛的財寶,這就是他心所專愛的。所以,他既然沒有感覺到這內在的破口,基督就揭開之,說「去變賣你所有的」。假若他真是照自己所說遵守了全律法,就不會在聽到基督的話後憂憂愁愁的走了。因為那盡心愛神的人,必將任何攔阻他愛神的事物看作糞土,更會逃避之像逃避瘟疫一樣。
所以,當基督吩咐那貪戀錢財的少年官捨棄所有的一切,就如吩咐野心勃勃的人放棄他一切的尊榮,吩咐享樂主義者放棄他一切的享受,或吩咐淫亂的人放棄他一切的情慾。所以,人的良心若聽到一般的勸誡而不知罪,就必須特別指出其罪惡所在。教皇黨徒將此少年官的特例,解釋成通則,好像基督在此教導要求人放棄財產才能完全。其實,基督對少年官所說的,就是要叫這得意忘形的人認識己罪,叫他感受自己的核心問題,看清自己真相與所宣稱的「完全遵行律法」相去甚遠。
早期教會的修道生活專心致力於彼此相愛,修士離群索居,卻沒有脫離教會,繼續參加聚會,與信徒一起禱告與領受聖禮,仍是會眾的一分子。現今的修道主義截然不同,進入修道院之人與教會分離,自鳴清高私設聖壇,私自舉行聖禮,脫離教會的團契,破壞教會的合一。他們不僅是自立於教會會眾之外,更是各立修會門派,例如本篤會,方濟會,道明會等等,如同哥林多人各自結黨誇耀其師門(林前1:12-13;3:4)。這豈不是冒犯基督嗎?他們用這些名稱表明自己與一般基督徒不同,不過是高傲的分門別類罷了!
上述古代修道生活和現今修道生活的差別,主要不是在修士個人道德上,乃是在修會制度上。我們所指出的錯誤,並非幾位修士的錯誤,乃是那些與修道生活制度無法分開的錯誤。沒有任何的團體比他們更多污穢邪惡;沒有任何人的懷恨鬥爭、結黨紛爭比他們更嚴重。今日修道院中充滿罪惡,我們並非指控所有修士都是惡人。修道院裏面仍有善良的人,但他們當中大都是惡人。這些少數善良之輩隱藏在大堆邪惡墮落的人當中,不但被藐視也受到侵擾,甚至有時受到殘忍的對待。賊窩之中容不下善良之輩。
奧古斯丁所稱讚的古時修道生活,現今已經蕩然無存了。即使是古時的修道方式,也有可議之處。我們承認早期的修士以外在嚴格方式來自我訓練,這並非出於迷信,然而他們不免對外在形式有過度的鍾情,以及偏歪的熱心。他們捨棄自己一切財產,除掉世俗擔憂是一件美事。但是神所更喜悅的是,專心忠誠的照管家庭:敬虔的家長清心免於一切的貪心、野心以及肉體的私慾,而忠心致力在神所給他的召命下服事。修士離群索居,退隱在安靜地方討論神學是一件美事,但是因為討厭人群而遠走高飛到沙漠曠野,並同時離棄主所特別吩咐我們的本分,則是不合乎基督徒的謙卑柔和(太11:28-30)。雖然我們可說早期修道生活本身沒有其他邪惡,但是帶給教會無用與危險的榜樣,也導致後來的修道院敗壞,可見危害不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