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4.15.16b-18] 羅3:3;提前2:13洗禮不因施洗者是否敬虔,也不因受洗者後來才悔改而失效
反對者說洗禮應當施行在敬虔人的聚會中,但是洗禮並不因施洗者不敬虔或犯錯而抹殺其全部的功效。我們教導人應當根據聖經施行洗禮,為了保持洗禮的聖潔以免沾染污穢,然而即使拜偶像者可能玷污了洗禮,我們也不可廢掉神的聖禮。因在古代當割禮被眾多迷信所敗壞時,這聖禮沒有停止被視為恩典的象徵。並且當約西亞和希西家王呼召以色列人中一切離棄神的人,叫他們悔改(王下22-23章;18章),國王並沒有吩咐他們再受割禮。
反對者質問說:有些人在受洗之後,過了數年才真正得著信心,這就證明先前所受的洗禮是無效的,因為惟有當人以信心領受神在洗禮中所給我們的應許,這洗禮對我們才算是有效的聖禮。我們的答覆是:確實是有些人在受洗之後仍然是盲目與失信,長時間都沒有抓住洗禮中所賜給我們的應許;但是那應許既然出於神,一直是堅固穩妥和全然可靠。即使所有人都是騙子和失信,然而神仍是信實的(羅3:3;提前2:13)。即使眾人都失喪,基督仍是救恩。我們承認在那一段時間,洗禮對我們毫無益處,因為我們當時忽略了洗禮中賜給我們的應許(洗禮在這應許之外毫無意義)。後來,當神的恩典使我們開始悔改時,我們因自己盲目剛硬的心而自責,竟然對他的大慈愛忘恩負義如此長久。但是我們相信神的應許並沒有落空,並且相信神在洗禮中已經向我們應許赦罪,並且毫無疑問的,他必將此應許實現在一切信他的人身上。此應許已經在洗禮中提供給我們;因此,我們當以信心領受之。這應許在長久以來因我們的不忠而被埋葬;所以現在我們當以信心領受之。
因這緣故,當主召喚猶太人悔改時,(他們受了不敬虔和褻瀆之人的割禮,並且糾纏在同樣不敬虔生活裏),並沒有吩咐他們重新受割禮;他只吩咐他們的心要悔改歸正。不論他們有多悖逆神與他們所立的約,然而這約的記號永遠是堅定不移和不可廢去,因為他是主自己所設立的。因此,他們重新歸回聖約(神從前藉割禮所與他們立的)唯一條件是悔改歸正;雖然他們所受的割禮是由背約的祭司所施行的,且他們在受割禮之後敗壞作惡,使其沒有果效。
反對者說保羅給那些受過約翰洗禮的人施洗(徒19:2-7),幻想以此證明重洗是對的。我們承認約翰的洗禮是叫人信主基督,與我們的洗禮在這方面沒有兩樣。然而徒19章所記載的那些受約翰洗禮的門徒,並非像今日我們是奉主基督的名受洗。重洗派人士堅持以前奉主基督之名受洗之人,若當時是受錯誤教導的,則在他們受正統信仰教導之後,必須重新受洗。他們的理由是洗禮若無真實教義,則必須當作無效,並且在現今嚐到真實敬虔之後,重新受洗才算數。有人認為這些約翰的門徒是糊塗不懂真理的門徒,並且他們受約翰的洗之後歸於虛空的迷信。這樣猜測是根據他們自己說對聖靈完全無知。這樣推測是不當的,因為約翰絕不會給不懂真理的門徒施洗。連沒有受過約翰洗的猶太人,也不太可能對聖靈完全無知,因這是舊約聖經多處的教導。他們說自己未曾聽見有聖靈的意思,是指他們沒有聽過五旬節聖靈的降臨,他的恩賜已經臨到基督之門徒身上;這是保羅問他們的問題關鍵。
這些人雖然受過施洗約翰的洗,然而並不知道主的受死復活升天與聖靈降臨的事實與意義。雖然他們受了約翰所傳悔改的洗禮,但是保羅在當時沒有給他們重洗。「他們奉主耶穌的名受洗」是什麼意思呢?這指的是聖靈的洗(徒2:38;林前12:13),保羅藉著按手給他們聖靈的恩賜,作為可見的證明,他們已經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了洗,可以被以弗所教會接納。正如撒瑪利亞信徒有使徒彼得約翰的按手,外邦人哥尼流全家有彼得的按手作見證,被耶路撒冷教會接納一樣。用「洗」此詞,代表聖靈的恩賜並非新的觀念。就如在五旬節,使徒們想起主所說關於火和聖靈之洗(徒1:5)。彼得也告訴我們當他看到聖靈降臨到哥尼流全家以及屬他的人身上,他也想起主的話說「你們要受聖靈的洗」(徒11:16)。
路加說「他們聽見這話,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。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,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」(徒19:5-6)。這是基督的洗禮之真正意義。若是引用此段經文來證明那「今日要人重洗」的謬論,顯然是張冠李戴,因為今日已無受過約翰洗禮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