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4.16.10-12] 西2:11-12 舊約割禮的應許是屬靈的
某些瘋狂人士(重洗派)不斷的攻擊神所設立的聖潔之禮,反對給嬰兒施洗。我們現在要揭穿他們的謬論。首先,他們既然感受到聖經所說洗禮和割禮是相同的,他們面臨極大壓力想自圓其說,不得不盡力想要將這二者故意渲染為有極大差距,否認彼此有共同點。他們說這兩個聖禮指向不同的事,並且他們所代表的聖約也不同,對孩子的呼召也不同。他們想要證明洗禮與割禮預表不同的事,先假裝承認割禮預表治死肉體,但是不預表洗禮。我們樂意承認割禮預表治死肉體,然而我們根據聖經說,洗禮與割禮都是治死肉體的記號。因這緣故,洗禮取代了割禮,作為新約的記號賜給我們,表彰割禮對舊約猶太人所彰顯的,就是洗禮對新約信徒所表明的,二者是相同的。
當他們宣稱這兩個聖禮代表兩個不同的聖約時,這是野蠻的任意妄為,驅散和敗壞了聖經的教導!他們不只是強解一處經文,反而不顧一切的強解整本聖經的教導!因他們教導:舊約猶太子民是屬血氣的,到了像野獸而不像人的景況;神所與他們立的約只包括暫時的今生,並且神所給他們的應許只在於現今物質福分。假若接受這種教導,簡直是說神只是暫時豐盛的賜福猶太人(就如人飼養豬群為了宰殺),他們至終受永遠的滅亡。因為當我們提到割禮與其所帶給人的應許時,他們立刻回答說,割禮是照字面解的記號,並且其所帶來的應許是屬血氣的。
假若割禮是照字面解的記號,則顯然我們必須將洗禮同樣照字面解。因為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第二章中,並非教導洗禮比割禮更屬靈。因他說我們在基督裏受割禮,並非人手所施行的割禮,乃是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,他將之稱為「基督的割禮」(西2:11)。然後,為要解釋這話,他說我們「受洗與基督一同埋葬」(西2:12),動詞時態顯示受洗就是受了主基督的割禮。這些話是甚麼意思?豈不是表明:洗禮的真理與應驗,就是割禮的真理與應驗!因為二者所指向的是同一回事。保羅在此致力講解的,就是闡明洗禮對基督徒的意義,就是割禮對舊約猶太人的意義。
我們只須勸戒眾信徒謹防他們的謬論,不應該將唯獨代表屬靈和屬天之事的記號,視為屬血氣和屬地的而照字面亂解。毫無疑問的,神在舊約裏與以色列人立約,其主要應許是屬靈的和關乎永生的;並且列祖正確的領受這些應許為屬靈的,使他們藉這些應許得著來世的確據,因他們全心全意的渴慕來世。然而,同時我們並不否認主以地上和物質的福分來見證他對列祖的美意,藉著這些眼見福分來堅固他們確信所應許的屬靈之事,滿有盼望。例如,當神向他的僕人亞伯拉罕應許永恆的福分時,為了讓他親眼看見神對他的恩惠,加上了另一個應許,即以色列人將得迦南地為業(創15:1,18)。我們應當這樣理解神給猶太民族的一切有關地上的應許:即他們應當留意這些有關地上的應許所指向的屬靈應許,這才是首要的。
反對者對聖經所記載的「子孫」大作文章:他們說在舊約時代從亞伯拉罕生的人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子孫;然而現今,凡效法他信心的人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。他們說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,藉著割禮被接納進入聖約,只是暫時預表新約時代屬靈的嬰兒,是藉神的聖道重生而得著永生;亞伯拉罕之約與他肉身的後裔完全無關。其實,這種說法是背離聖經的謬論。他們若詳細查考整本聖經全面教義就不會如此無的放矢。他們頑梗堅持說,神從未將屬靈的福氣應許給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,這是大錯特錯。事實上,亞伯拉罕肉身的子孫(例如以撒、雅各等)是藉著信與他連接,領受屬靈應許過聖約生活。那些背約的後裔是因不信悖逆,而失去了屬靈應許的福氣。因此不能說,屬靈應許沒有賜給亞伯拉罕的肉身後裔。
新約的外邦信徒雖然與亞伯拉罕沒有肉身關聯(加4:28;羅4:12),是因信成為亞伯拉罕的屬靈子孫。這正是主向亞伯拉罕應許藉他的後裔使萬國得福(創12:3),並同時保證神要作他和他肉身後裔的神(創17:7)。凡藉信心接受基督是這救恩福分本源的人,都是這應許的後嗣,並因此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子孫。這並未排除他肉身後裔中信主基督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