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4.16.13-14] 羅4:10-12亞伯拉罕是眾信徒之父,與猶太人所立的約並未失效
當基督復活之後,神的國擴張到萬民萬族,根據基督的話,這是為了將信徒將從各地召聚來,在天國裏與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一同坐席(太8:11)。然而在舊約時代,主向猶太人以同樣的大憐憫恩召他們。因為主既然揀選以色列民(略過其他萬民),將自己的恩典局限於在此民族內,他就稱此民族為屬自己的子民、所買贖的百姓(出19:5;15:16)。
神賜給猶太人割禮作為記號,證實他的如此恩典,為要藉此印證教導猶太子民,認識他是他們救恩的本源。藉此認識激勵他們的心盼望永生。因為神從前一次所接納在聖約裏保佑的人,他們豈可能有所缺乏?因此,為了證明外邦人與猶太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兒女,使徒保羅這樣說: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時因信稱義,後來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一切信徒的父,包括一切未受割禮的,也包括受割禮的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(羅4:10-12)。
我們豈不是看明這兩種人是同樣蒙恩得榮嗎?因為神在他預旨所定的時間之內,立亞伯拉罕作受割禮之人的父。當神拆毀了外邦人與猶太人之中間隔斷的牆(弗2:14)之後,外邦人得以進入神的國,並且亞伯拉罕也成為他們的父。他們不須受割禮的記號,因為他們受了洗禮,取代了割禮。然而為了破碎那些人的驕傲(他們忽視一切真實的敬虔,單單誇口自己受割禮),保羅明確否認亞伯拉罕唯獨是受割禮之人的父(羅4:12)。同樣,今日我們也能斥責那些重洗派的虛榮驕傲,他們在洗禮中只看外表之水,而忽視洗禮的內在意義。
反對者企圖用使徒保羅的另一處經文來反駁上述真理。保羅教導「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……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」(羅9:7-8)。他們說,這是暗示作亞伯拉罕肉身後裔的算不得什麼,並以此反對我們的解釋。然而他們是望文生義,我們必須謹慎解經以明白保羅在此的教導。保羅為了向猶太人證明神的慈愛並不局限於亞伯拉罕的後裔,事實上作為他肉身後裔,血統本身並不保證使他們蒙福。保羅舉以實瑪利和以掃的例子作為例證(羅9:6-13),他們因不信被棄絕,就如外人一樣;他們雖然按肉體說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但神的恩福是臨到以撒和雅各身上。從此得出的結論,也就是保羅後來確認的:救恩唯獨倚靠神的憐憫,並他要憐憫誰就憐憫誰(羅9:15-16)。除非猶太人遵守這恩約的律法,即順服神的話語,否則他們毫無理由驕傲自大,空誇自己有聖約子民的頭銜。
然而,當保羅除掉他們對自己血統宗族的虛幻自信後,另一方面他仍然說明:神從前一次與亞伯拉罕的後裔所立的聖約是不能廢去的。因此,他在羅馬書十一章中宣告,我們不可奪去亞伯拉罕肉身後裔的尊嚴。他藉此教導猶太人是先領受福音的天生後嗣,只是因為他們忘恩負義而被離棄,不配得神的應許。他們雖然被棄,然而天上福氣並沒有完全離開猶太人。
因這緣故,雖然他們是頑梗和背約的人,保羅仍稱他們可成為聖潔(羅11:16),如此尊榮是神賜給悔改守約聖民的;但保羅稱我們外邦人(若與他們相比)為亞伯拉罕的兒女,是被收納的,不是天生的;是野橄欖上砍下來的樹枝,被接在好橄欖上(羅11:17)。因此,免得猶太人的特權被奪取,神首先向他們傳福音。因為他們如同是神家的長子。據此,這尊榮先賜給他們(羅1:16)直到他們拒絕之,並因他們忘恩負義使得這尊榮移轉到外邦人身上。雖然他們仍然非常頑梗的抗拒敵擋福音,然而我們不可藐視他們,因按照向列祖的應許,我們曉得神的恩福仍在他們身上。事實上,保羅見證這恩福永遠不會徹底從他們身上奪去:「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」(羅11:28-2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