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4.14.4b-6] 彼前3:21 聖道解釋聖禮,聖禮是印證,是聖約的記號
奧古斯丁認為在聖禮中聖道的傳講是必須的:有形記號加上聖道,就成為聖禮。水作為記號,加上聖道的傳講,使人得潔淨,因為能力是來自聖道;這並非因為聖道被傳講出來,而是因為聖道被人信從。聖道被傳講出來的聲音是一回事;其所帶來的大能長存則是另一回事。保羅說「這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」(羅10:8),因此使徒行傳中也說「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」(徒15:9)。使徒彼得也說「這水所表明的洗禮……拯救你們;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,只求在神面前有無愧的良心(彼前3:21)。「這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」(羅10:8),這道將洗禮分別為聖,使其能潔淨人。
由此可見,聖禮需要聖道的傳講才能使人產生信心。我們也無須費力證明此點,因為這明顯清楚是基督所作的、他吩咐我們所作的、使徒所跟隨的、早期純正信仰的教會所遵行的。事實上,從創立世界以來,每當神給聖族長任何的記號時,總是和教義真理密不可分;若是沒有聖道的傳講,則我們肉眼看到空空的記號就會甚為驚訝。因此,我們每當聽到牧師在聖禮中傳講聖道時,讓我們明白其清晰話語所宣告的應許,引領百姓親手經歷有形記號所指向的福分。
有些人企圖用狡猾的辯論來反對聖禮。他們說,我們若明白那先於聖禮的聖道是神真正的旨意,則在後的聖禮就不會給我們學到任何新的事物。若不明白聖道是神的旨意,則聖禮(其效力完全在於聖道)也不會教導我們知道神的旨意。所以他們辯說聖禮沒有意義。我們簡潔的答覆是:蓋印在政府文件或公告上的印記,印章本身沒有意義,因為若文件是空白沒有文字,則蓋章在上面是毫無意義。但是當印記蓋在有書寫內容的文件上,則蓋印是證實其書寫內容是有效力的。這表明聖禮作為聖約的印證,是非常有意義的。保羅稱割禮為「印證」(羅4:11),明確教導亞伯拉罕的割禮並非使他稱義,乃是他已經在聖約中藉著信心稱義了,然後再受割禮作為印證。
我們根據聖經教導聖禮印證神的應許,這有任何不對之處嗎?因為神的應許是彼此互相證實的,這是非常清楚的。因為應許的證據越清楚,就越能夠加強我們的信心。聖禮帶來最清楚的應許;並且聖禮具有一特徵,是聖道所無的,因為聖禮將聖道的應許活畫在我們眼前。有形的記號指向無形的屬靈實體。的確,當信徒親眼看到聖禮時,他不是停在此眼見的有形記號上,乃是藉著這些步驟(上述類比所解釋的)興起敬虔之心,默想那些隱藏在聖禮中的崇高奧秘。
主稱他的應許為「約」(創6:18;9:9;17:2),將他的聖禮稱為立約的「證據」,我們就能用人的立約作為比方。古人立約常以宰牛羊為證,然而牛羊不能成就什麼,除非在此行動之時有說話立誓,在這個儀式之前先立約。因為人經常殺牛羊而食,沒有任何內在或崇高意義。伸出右手來能成就什麼呢?人經常在戰爭中伸手打仗。然而若先用話語立約,約中的條文就被如此的記號(右手相交之禮)所確認,這些條約是先用言語表達、設立、命定的。因此,聖禮的施行使我們更加確信神的聖道話語,是何等真實可靠。既然我們有物質身體,聖禮就以物質記號來表明,照著我們魯鈍的能力來教導我們,牽著我們的手帶領我們,就如教師帶領學童那樣。奧古斯丁稱聖禮為「聖道的有形彰顯」,因為聖禮將神的應許活畫在我們眼前,以生動形像來表達。
我們可用其它比方更清楚的描述聖禮,我們可以稱之為「信心的柱石」。因為就如建築物被建造在自己的根基之上,但若用柱石在旁支撐,建築物就更加確實穩固。照樣,信心被建立在神的話語上,聖道是信心的根基;然而聖道加上聖禮作為支柱時,我們的信心就更堅定不移。我們也可以稱聖禮為「鏡子」,我們透過這鏡子觀看默想神所賜給我們的恩典,是何等豐富浩大。因神藉著聖禮向我們彰顯他自己(就如我們上面已經述說的),這是屈就我們魯鈍的理解力。他藉著聖禮,證實他對我們的良善旨意與大愛,這是比聖道更加明顯。